安徽合肥舒城县杭埠开发区自来水厂工程预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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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号(总第***号) (****年**月*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年*月,舒城县审计局对******拟组织建设的舒城县杭埠开发区自来水厂工程预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杭埠开发区自来水厂工程由县发改委批复立项。本工程位于杭埠镇创新大道以南、新园大道以东,紧邻老杭埠河。本项目近期用地面积*****.**m*,近期设计供水规模*万m*/d,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反应沉淀池、滤池及反冲洗泵房、加药加氯间、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综合楼、传达室、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及总平面图中的围墙、道路、广场停车位铺装、雨污水等附属设施,包括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市政、土建、装饰、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等。 本工程由******拟组织建设,合肥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勘察,安徽省******进行设计,县招投标中心实施招标代理,受县招投标中心的委托,******编制了送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 ******送审预算造价为********.**元(不含预留金,下同),经审计核定预算造价为********.**元,其中核减造价******.**元,核增造价*****.**元,净核减造价******.** 元,净核减率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㈠预算造价方面 审计发现,部分送审预算造价存在前述多计、少计等问题,建议调整。 ㈡拟发布招标文件方面 ⒈审计发现,送审招标文件存在基准价格约定描述不准确等问题,建议调整。 ⒉审计发现,送审招标文件未对设备采购要求进行约定,建议增加“所有设备采购前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进行采购,设备质量要求及参数必须满足《舒城县杭埠开发区自来水厂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等内容。 ㈢工程量清单方面 审计发现,部分清单项目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等问题,建议调整。其中关于设备参数的项目特征描述,建议参照《舒城县杭埠开发区自来水厂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入。 审计对以上方面发现的问题,依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已经建议调整,并要求建设单位参考上述审计结果确定招标控制价。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意见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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