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中心广场新建道路及中心广场南面围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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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茂名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的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中心广场新建道路及中心广场南面围墙改造工程(项目编号:****-****A**N****)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原磋商公告、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一、原磋商公告/文件: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先生、陈女士 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号润威商厦*楼 联系地址:--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