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鲁庄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公共设施及绿化带管护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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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巩义市鲁庄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公共设施及绿化带管护进行公开招标,已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变更公告。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工程名称:巩义市鲁庄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公共设施及绿化带管护*.* 招标编号:HNDCZ-****-*****二、 原公告主要信息 *、“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中(*)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分—**:**时,下午**:**分--**:**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更正信息*、“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去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中(*)”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去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更改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更改为”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去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年**月*日--****年**月**日上午*:**分—**:**时,下午**:**分--**:**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改为****年**月*日--****年**月**日上午*:**分—**:**时,下午**:**分--**:**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其他内容不变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室联 系 人:薛先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