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清新区浸潭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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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新发改【****】**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现对清新区浸潭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新区浸潭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碧水康桥十号楼*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 四、项目概况(注:影响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工程规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保持工程,建设规模为*****亩。详见施工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划分为* 个标段。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规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保持工程,建设规模为*****亩。 招标控制价:********元(人民币贰仟贰佰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六、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BBB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在本项目公告前已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名、专职安全员*名外,另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名、测量工程师*名、施工员*名、质检员*名、材料员*名、资料员*名;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现场踏勘: 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水利岗位人员需到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六”,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名固定投标员。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至*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项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最新公布或在该官方网站查询到的投标人最新诚信等级为准。第*至*项需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日期:****年**月*日日程安排项目名称清新区浸潭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编号G***********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项目负责人签到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结束时间标段名称清新区浸潭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编号****************QX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开 标 二 室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评 标 二 室清新区浸潭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文件清单序号招标文件操作*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清新区浸潭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人申请人声明*技术条件*图纸及勘察资料*其他   我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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