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关于石首市东岳山街棚户区改造(万石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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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石首市东岳山街棚户区改造(万石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第五条:备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在网上可查询;”作如下回复:
由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自****年**月*日正式运行,因此取消近三年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在网上可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即在**月**日前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均可提疑。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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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