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铜鼓县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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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YCTGZB*******号一、 招标条件:铜鼓县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已经赣发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鼓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加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铜鼓县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设地点:铜鼓县永宁镇三八路;(*)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结构为五层砖混结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等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投资约 ***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标段划分:*个。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资格后审文件中的规定及条件为准。五、投标报名: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报名,电子化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请于****年 ** 月 * 日至开标前在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cn/yczbw/)。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七、注意事项:*.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建造师担任;*.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变更或有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书面材料原件,必须在投标时当场提供,否则,一律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 投标人应提供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行贿受贿”的告知函。招 标 人:铜鼓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铜鼓县公安局****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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