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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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进行招标代理,于****年**月**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名次中标候选人是否乐清企业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否*******.**林国强废标原因及依据:商务标名次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废标依据******商务标投标总价表只加盖王茂冬建筑造价员资格印章根据招标文件P**页“七、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通过技术标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可以按商务评审不予通过:(*)投标总价表上造价工程师或土建、安装两个专业造价员未加盖资格印章的”的规定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电话:***********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卓辉(福建)************瑞************************乐************福************************************************业主: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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