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月湖、江厦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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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月湖、江厦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公示,如有潜在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期限内,向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意见。一、采购项目名称:月湖、江厦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采购项目二、采购编号:****NBHSD***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四、项目概况:标包号采购内容预算价(元)采购单位一月湖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二江厦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以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物证管理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物联网系统及设备,具体基于公安局域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物联网等系统和技术,研发、定制执法办案管理应用设备,以及相应的案件、人员、物品、视频、设备等信息管理系统,并结合项目特点在现行传统装修基础上实施。因本项目建设的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等配套的案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其内容涉及在侦在办刑事案件,根据《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秘密具体范围的规定》(公安【****】**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涉及的在侦刑事案件信息属于警务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泄露会给警务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害的事******是省内唯一能调用本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必须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数据、电子签章技术等,同时具备浙江省办案区精细化设置多个试点单位的建设经验,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迪凯国际中心****室七、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八、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数字海曙(***.******.***.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联系方式:朱老师 电话:****-********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杨老师 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李欣 电话:****-********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