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对“年产500万升碳化硅质柴油颗粒示波器(DPF)扩能升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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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年产***万升碳化硅质柴油颗粒示波器(DPF)扩能升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的澄清各投单位:“年产***万升碳化硅质柴油颗粒示波器(DPF)扩能升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收到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现统一澄清如下:投标人须知栏*.**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部分、招标文件第**页对于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关于业绩部分对项目经理近三年的业绩均不作要求。招标文件第**页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管理过程的项目业绩资料,为软件系统默认内容,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无法修改。所以,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均为删除内容,业绩的相关资料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也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特此回复!招标人:监督部门:注:本澄清函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贵州鹏业工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