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墨玉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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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受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墨玉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墨玉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二次) 二、文件编号:XJTYMY(GK)****ZFCG**号 三、采购单位: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采购内容:包*垃圾收集箱***个;包*三轮电瓶车**辆;包*洒水车*辆;包*小型拖拉机*辆等(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概算:***.*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的企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技术服务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投标人须具有后续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能提供设备采购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备案审核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至**:**—下午**:**至**:** 节假日除外),凡愿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提供第六条(*)-(*)项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到新疆******和田分公司(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大厦*单元****室)领取资格审查表,再到墨玉县财政局、工商局等审查。招标文件售价:***元/标段,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墨玉县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联系人:周军 联系电话:****-******* 新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