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南襄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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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南襄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邀请函依据远采计备[****]XM****要求,受远安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对远安县南襄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名称:远安县南襄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即采购控制价)*.招标内容:*.*南襄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服务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十个月完成正式规划编制成果。*.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应包括宜昌市(提供副本原件);B、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C、参加规划设计的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须是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从业范围具有保护规划(提供证书原件);D、投标人近五年来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上述资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委进行资格后审(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以报价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 年 **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开 户 行:******远安鸣凤支行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咨询电话:****--********.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联系方式采购人:远安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人:曾翼 陆梅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号**-****联系人:宋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