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警用装备采购项目(HDZB2016J1-040-BYZC)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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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受宾阳县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警用装备采购(HDZB****J*-***-BY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软防刺背心***件、警用强光手电***支、警用钢头盔***个、警用盾牌**个、警棍 ***条、警用钢叉**条、警用标识**个。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日历日);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南******网站(***.******.***);****年**月*日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南******评标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黄彦钧、陈俊杰、黄媛 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栋*单元*号房 *.成交金额: 壹拾玖万零叁佰伍拾元整(¥******.**)*.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 宾阳县司法局 地址: 南宁市宾阳县临浦街 联系人: 黄媛;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号 项目联系人:李忠瑞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