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信息化FW(FCG)2016027GFC质疑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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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信息化FW(FCG)*******GFC质疑回复函点击量:*** 来源:广西招标网 作者:综合一科 发布时间:****-**-* **:**:**质疑人名称:******质疑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院*号楼**层C****、C****法定代表人:邵学代理人姓名:周志辉联系电话:***-********邮编:************:本中心于****年**月*******递交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信息化FW(FCG)*******GFC项目的质疑函”原件(质疑内容详见:附件),经我中心审查,对贵公司质疑作出以下回复:*、质疑事项:贵单位以“我司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平板电脑、网络录像机和硬盘录像机节能产品要求”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法律依据错误,实体违法。质疑答复:招标文件**页已对计算机设备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做出要求,要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根据现行的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上三样货物均在清单中,经评标委员会审定,贵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证明材料,******中标无效,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招标代理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严重泄密行为。质疑答复:根据桂财采〔****〕*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我中心在中标公告附件中按要求上传了相应内容,前一质疑是投标人依据原中标公告提出的质疑,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贵单位取消我司中标资格通知不符合采购法规定,程序违法。质疑答复:我中心工作人员在收******,质疑回复后均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质疑事项及处理结果,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贵公司公告的新预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严重违法。质疑答复:******的投标文件未发现有存在围标、串标嫌疑;三家公司报价虽都靠近项目预算,但报价未发现程规律性,报价、品牌、型号、文档内容也未发现明显雷同之处;因此,根据现有证据,无法判定这三家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规定,贵方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中心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特此复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附件:关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信息化FW(FCG)*******GFC项目中标结果的质疑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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