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记录仪、电脑、服务器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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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检察院记录仪、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项目名称:施甸县人民检察院记录仪、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执法记录仪、服务器专用kvm.项目编号: SDCG****-***-D***采购预算:******.**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因涉及采购单位装备配备情况,不宜向社会公开,经由于采购单位需求,经县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云财采〔****〕*号文件第二条第(九)款规定:“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故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单位实施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拟定的供货商:保******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中段四、联系方式*、采购人: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白马路南侧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号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监管部门:施甸县财政局单位地址:施甸县甸阳中路中段 联系电话:****-*******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达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单位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