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有关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大整治违法停车监控系统项目监理及审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199-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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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大整治违法停车监控系统项目监理及审价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zengniNormalzengni******-**-**T**:**:**Z****-**-**T**:**:***.******.***.* 磅**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大整治违法停车监控系统项目监理及审价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二、项目名称: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大整治违法停车监控系统项目监理及审价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内容:第一包: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大整治违法停车监控系统项目监理服务第二包:公安局徐汇分局交通大整治违法停车监控系统项目审价服务投标供应商只可选择投报上述一个包件,且投报某一包必须要投报该包内所有内容。具体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采购预算为 *******元人民币,第二包采购预算为******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经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报第一包的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报第二包的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资质证书原件或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原件;*、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时间:****年**月
*日-**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宁路***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上午**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年**月**日下午**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周一)上午**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投标地点:南宁路***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室。九、****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整于南宁路***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 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集中采购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南宁路***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室,联 系 人:曾妮、王丽佳,电话:***-********转****、**** 传真:***-********,徐汇区政府采购网址:http://***.******.***.cn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地址: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号联系人:陈冰,电话:********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