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郸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吊顶、门头及楼顶造型装饰、电力安装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河南******受郸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郸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吊顶、门头及楼顶造型装饰、电力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现对项目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变更。一、原招标公告中: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低压成套配电柜)和所投主要产品(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设备)检验报告;现变更为:二标段投标人须为竞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公告其他事项不作变更。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郸城县公安局地 址:郸城县联 系 人:杨少华电 话:***********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周口市大庆路中段联 系 人:杨先生电 话:****-*******三、监督人 监 督 人: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 话:****-*******四、其他应说明事项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