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级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A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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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级平台项目项目编号:GXZC****-G*-****-GXYL二、首次中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三、原信息发布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四、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五、核查信息核查日期:****年**月*日核查地点:广西南宁市新民路**-**号中明大厦*楼C座评标委员会组成:罗汉炎、黄成荣、黎强、苏芳来、龙林蔚、林东、黄泽雄六、更改中标信息:原A分标中标结果为: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南大街**号韦伯时代C座****-****室中标金额:壹仟叁佰捌拾伍万元整(¥********.**)现更改A分标招标结果为: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理由:由于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级平台项目(项目编号:GXZC****-G*-****-GXYL)A分标受到投标人的投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A分标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本分标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六条“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的规定,本项目A分标予以废标。根据评审专家对本项目的核查,A分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本项目A分标作废标处理。特此公告!七、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旭 采购人联系人:黄科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号中明大厦*楼C座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变更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信息中******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