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法治文化园二十四孝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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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法治文化园二十四孝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法治文化园二十四孝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二、项目编号:GZCG*******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四、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五、响应相关信息(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石材雕刻相关内容。*、 谈判供应商****年*月*日以来承担过合同价**万元及以上的石雕销售业绩。*、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二)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元),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查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用途为:谈判保证金;汇款人为:谈判供应商名称。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账 号:******************** (三)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代理机构发出的为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相应的为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号和丰大厦B幢*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政法委员会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新 联系电话:****-********;公管办联系人:钱丽 联系电话:****-********;监督联系人: 黄烨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江苏******;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号恒隆国际B幢**楼****室联系人:崔隽 联系电话:***********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