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2016年11月7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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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
通讯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年产镍氢电池****万Ah、动力锂离子电池****万Ah新能源项目大荔************该项目位于大荔县科技产业园大华公路西侧,占地***.**亩,建设有镍氢电池生产车间*座,办公大楼、研发中心、职工公寓、库房及锅炉房等,厂区绿化面积达到*****m*。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共发放**份公众调查表,收回**份,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