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区间学生通行安全教育与管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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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现适逢冬季,霜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前进街与和平路口为异型路口,车流量非常大,交通情况比较复杂,易发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每天约有两万人次师生往返东西校区及北公寓区,交通安全应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实际,为尽量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近**天来,安全工作处采取张贴“行走天桥,安全通行”的警示牌、在北公寓门口上课高峰期进行交通安全广播,安排专人引导学生走天桥等教育引导工作。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有部分学生能够关注和配合,但仍有**%以上的学生不听劝导,我行我素,更有甚者无视交通规则和自身安全,存在逆向或进入机动车道行、走,斜穿马路等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鉴于以上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通行安全,现就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就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召开辅导员主题会议,研讨部署交通安全通行管控工作,并制定和采取必要的措施、方法抓好落实。主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行人一定要经天桥通行;骑行学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经和平路与前进街交叉口时,必须在信号灯允许通行状态下经“斑马线”通行;通行过程中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玩手机、听音乐等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行为;如遇冰雪天气,及时利用短信、微信、QQ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学生步行天桥通行校区,不得骑行任何车辆等安全防范措施。学院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定期关注学生校区间安全通行情况,亲力亲为,带领和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进行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站在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高度,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做好此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学生管理工作者有责任对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按学生手册给予必要的处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于玩忽职守、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等主观因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按相关规章制度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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