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玉环县清港镇袁家村新民小区(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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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环县清港镇袁家村新民小区(一期)工程 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县清港镇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玉环县清港镇袁家村新民小区(一期)工程 ; *.* 本工程预算造价:****.****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年)。*.*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他事项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玉环县清港镇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 系 人:袁先生联 系 人:陈先生电 话:***********电 话:****-********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经办人签字: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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