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山市坦洲镇新造5艘渡船工程招标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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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新造*艘渡船工程招标项目澄清公告作者:******中山经营部 各投标人:******中山经营部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中山市坦洲镇新造*艘渡船工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 ****-****SZTC****)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事项如下:一、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第**页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同类型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年*月*日至今承建(在建)或经船检合格且已交付使用的钢质船舶合同,总长**米—**米钢质船型的建造业绩每艘加*分,最多加**分;没业绩不加分。投标人须于评审当天,且在投标截止前提供合同原件供评委审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年*月*日至今承建(在建)或经船检合格且已交付使用的钢质船舶合同,总长**米—**米或以上的钢质船型的建造业绩每艘得*分,最多得**分;没业绩不得分。投标人须于评审当天,且在投标截止前提供合同复印件供评委审查,未提供复印件不得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四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有(船舶修造)”修改为“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有船舶修造或船舶”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坦洲分局采购单位联系人:邹先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山经营部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特此公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