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吴江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吴江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受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苏******为其拟采购吴江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CH****-WJ-G-***)。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公告如下:一、标的物清单变更如下:项目数量单位公共自行车****辆锁车柱****个站点控制器**个自行车电子身份卡****张站点基础工程及通电**站调度车*辆调度电瓶车(三轮)*辆备车框**个第一期项目运营服务费*.*年第三期项目运营服务费*.*年二、招标文件原涉及到要求苏州市各区及吴江区各镇区的公共自行车对接实现通借通还等内容,现变更为与吴江城区及各镇区的公共自行车对接实现通借通还。三、招标文件原要求“员工总数不少于**人”,现变更为:“员工总数不少于**人”。四、删除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 合同期间,应归属于甲方的钱款等,乙方须及时缴纳,如未规定缴纳时间,乙方须于一个月内缴纳;如延期缴纳,乙方另须按每日应缴纳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五、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甲方拥有第三期项目成交标的物的产权以及第一期项目的所有公共自行车、车桩及灯箱等硬件设施的产权。”,现变更为“***.******.***甲方拥有第三期项目成交标的物的产权。”六、开标信息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月**日 下午**:**-**:**时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本公告为SZCH****-WJ-G-***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苏******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联系方式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程璐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苏******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号咨询大厦*楼 邮编:******联系人:朱勃文 联系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