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战勤保障基地消防装备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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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战勤保障基地消防装备储备物资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战勤保障基地消防装备储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号*、项目编号:DH-****FZB****、采购内容及金额:第一包:特级防化装备;第二包:消防水泡及检测设备;第三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气瓶;第四包:隔热服及防毒装备;第五包:侦检设备;第六包:雷达生命探测仪;第七包:照明设备;第八包:大流量消防机动泵;第九包:多种消防泵类设备;第十包:泡沫喷射设备;第十一包:消防水带;第十二包:泡沫灭火剂;第十三包:破拆救援装备;第十四包:充气帐篷及通用安全绳。每标包金额:第一包:***.*万元;第二包:***.*万元;第三包:***万元;第四包:***.*万元;第五包:***.*万元;第六包:***万元;第七包:**.*万元; 第八包:***万元; 第九包:**万元;第十包:***万元; 第十一包:**万元; 第十二包:***.*万元;第十三包:**.*万元;第十四包:**.*万元;*、供应商资质要求: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年-****年)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年-****年);(*)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售后诚信承诺。*、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第一标包****元人民币,第二标包****元人民币,第三标包****元人民币,第四标包****元人民币,第五标包****元人民币,第六标包****元人民币,第七标包***元人民币,第八标包****元人民币,第九标包***元人民币,第十标包****元人民币,第十一标包***元人民币,第十二标包****元人民币,第十三标包****元人民币,第十四标包***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年**月**日 **:**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年**月**日 **:**分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号恒基中心办公*座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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