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林省珲春广播电视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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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珲春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珲春广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GNJL*****/**.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供货期 付款方式二 备机器材、仪器(第二包) **.** 中标签订合同后**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年、****年、****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年、****年、****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或代理商)(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 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售价:每套***元整。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六、 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号)。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包号 二包金额(万元)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九、 联系方式采购人:珲春广播电视台联系人:赵政运电话:***********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联系人:闫琦、许杨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