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仙居县光明及第(设计)补遗书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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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光明及第(设计)补遗书第* 号各潜在投标人:现将仙居县光明及第(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仙公管(建)招字[****]***号补充通知如下:*.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派驻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对景观设计负责人的人员资格要求,同时取消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派驻本项目设计人员表中对园林设计负责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之一。特此通知,希各知照。招标人:仙居******(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监管部门: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专业监管室(盖章)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