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易县梁格庄镇南石门村修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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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梁格庄镇南石门村修路工程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易县财政局行政区域易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易县财政局采购单位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梁格庄镇南石门村修路工程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王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易县财政局采购人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受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等资料。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采购数量:一批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项目编号:HB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