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摄录一体化摄像机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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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编号:****-****SUMEC***D苏******(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摄录一体化摄像机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内容发布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摄录一体化摄像机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SUMEC***D)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名称数量资金来源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摄录一体化摄像机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套财政资金***★注:投标人所报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废标。简要技术参数:项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DS-*CD*T**FD-I*/R***万*/*”CMOS ICR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最大分辨率≥****x***;................................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在南京市设有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服务场所房产证明)。*.*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提供虚假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四、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发售地点:南京市长江路***号苏美达大厦*楼*、报名材料: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元。六、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苏美达大厦二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号。七、其他说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号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账户:*** **** **** **** ****户名:江苏苏美达*******、采购人: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联系人:俞俊电话:***-********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红山路***号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