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零陵区东山景区管理展示中心房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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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东山景区管理展示中心房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计划编号:永零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JTYZ******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零陵区东山景区管理展示中心房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零陵区东山景区;采购预算价:******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工期要求:必须在**天内全部完工,否则,甲方为赶工而聘用赶工人员工资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招标内容及范围:零陵区东山景区管理展示中心房室内装饰。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按照永州市政府[****]**号《永州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法》和永州市经信委[****]**号《永州市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号文件要求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本招标文件特定资质、有能力承接本项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及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本项目经理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须为装饰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证)其证书上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投标人进行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永州市零陵区枫荷路*号门面政务中心食堂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永州******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百万庄二号路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永州市零陵区枫荷路*号门面政务中心食堂三楼)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传真:****--*******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