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五组农庄路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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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五组农庄路施工招标公告一、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五组农庄路施工,采用公开招标办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二、江苏******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五组农庄路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为:南洋镇洋湾村五组农庄路,约****米。(*)招标内容: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五组农庄路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年**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年*月-****年**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或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检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六、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元/标段。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九、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时至**:**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大地苑**#楼***室;联系电话:***********;邮箱:******)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十二、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十三、中标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指挥施工。十四、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front/招标单位: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董金元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公章):江苏******联系人:鲍晓阳联系电话:***********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大地苑**#***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