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五原县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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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五原县****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招标项目编号: HCHHHT-SJ-******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五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巴农综发【****】**号所属行业: 其他,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年**月**日 **:**原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变更原因: 招标内容: 五原县****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五原县****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并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受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的委托,对五原县****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五原县****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HCHHHT-SJ-******; *、建设地点:五原县天吉泰、塔尔湖、银定图、胜丰、隆兴昌、新公中;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天吉泰镇,面积共*.*万亩;二标段:塔尔湖镇,面积共*.**万亩;三标段:塔尔湖镇、银定图镇,面积共*.**万亩;四标段:胜丰镇,面积共*.**万亩;五标段:隆兴昌镇、新公中镇,面积共*.**万亩。总面积合计**.**万亩; *、招标范围及内容:总面积为**.*万亩的五原县****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以及派驻施工现场服务的勘测设计代表组等相关技术服务全部工作; *、工程勘察测量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等相关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图交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必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察设计能力; *、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注: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人及电话:裴雪莲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至**:**时,下午**:**至**:**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建设招标网(***.******.***)、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cn)、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联系人:刘京海 石瑾璐 电 话:****-******* ***********年**月*日 业主单位名称: 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石瑾璐地址: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天旭广场B座***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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