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关于“2017-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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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我中心于****年**月*日发布了“****-****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第**页“开标一览表”、“商务明细报价表”中,为避免投标人误解、误报,特对表中的“市场价”“加价率”作出以下填报说明:在招标文件第**页“商务明细报价表”中,*、市场价:是指某产品在市场上的零售价,其报价以元为单位。*、加价率:是指在产品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的百分比,其报价以%号为单位。特此说明!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