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林城镇天平桥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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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林城镇天平桥村道路硬化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天平桥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林城镇天平桥村道路硬化工程道路实施面积约****m*;*.*招标范围:实施范围内的混凝土路面浇筑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表。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工期**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楼东区)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天平桥村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黎主任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长兴县林城镇天平桥村经济合作社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