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点两线及人民东路景观亮化工程(一期)澄清答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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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截止至****年**月*日**时收到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集中澄清答疑如下:*、本项目企业类似项目是指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景观亮化工程施工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为准,以月为单位计算,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景观亮化工程金额在****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和联系电话及工程量清单。*、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工程获奖情况”按长住建发【****】***号文相关规定予以计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亮化灯具元配件参考品牌为科瑞、欧思朗、飞利浦流明芯片,施工中采购的亮化灯具元配件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编制品牌档次。*、删除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路灯接线井盖按金龙品牌”。*、本项目附件“********招标说明(人民东路绿化提质改造施工).pdf.rar”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长沙县城市管理局中******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