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关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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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办公家具 (东采公〔****〕***号)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故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中关于 “油漆:采用高级环保聚脂漆”的表述全部修改为“油漆:采用黑胡桃士那色漆”*、用户采购家具规格与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序号**、**、**和**备注栏写的“提供实物样品”取消。 。其它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方正大道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