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推进、新增及适用性调整开发费用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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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FS**ZC**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推进、新增及适用性调整开发费用四、采购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自****年建设以来已经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上线应用。日均业务量达到了****宗(件)以上,数据量超过*TB,涉及上千用户。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档案管理的一体化综合大型信息系统。并与市区国土、监察、地税、综合治税、人民法院、行政服务中心、市中级、物业维修基金、银行等有数据交换或接口应用。为适应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业务管理和发展需要,需要在现有系统上进行源代码级的功能开发、更新和优化。又要熟悉房地产市场业务和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就商处采购条款。(二)说明: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由广东******承建,自****年建设,****年验收,至今已经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上线应用。日均业务量达到了****宗(件)以上,数据量超过*TB,涉及上千用户。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档案管理的一体化综合大型信息系统。并与市区国土、监察、地税、综合治税、人民法院、行政服务中心、市中级、物业维修基金、银行等有数据交换或接口应用。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基于房地产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历史性、类别及业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本项目要求承建单位既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需要在现有系统上进行源代码级的功能开发、更新和优化。又要熟悉房地产市场业务和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广东******承建了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并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施了南海区、三水区的上线工作,承建了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高明区上线和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禅城区上线项目。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涉及人民重大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敏感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本项目特点,目前其它供应商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本项目要求,基于服务的延续性,综合考虑继续由广东******承建本项目实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广东*******.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号四楼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十、联系事项(一)采购单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号万科金融中心**楼****室(佛山分公司)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三)财政部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