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兴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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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电视台设备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县广播电视局行政区域海兴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县广播电视局采购单位地址海兴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栋*单元*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兴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县广播电视局采购人地址:海兴县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栋*单元*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投本项目的高清摄像机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要求唯一授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去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高清摄像机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证件以及复印件提供不全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文件方式更正为: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 *****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按废标处理)))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沧州银行海兴支行;账号:*******************联系电话:****-*******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 注:*、招标文件每套***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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