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油烟净化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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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油烟净化设备改造。*、河海大学资产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地点:河海大学校园内(鼓楼区西康路*号西康路校区)*、招标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供货单位。*、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有河海大学自行筹措解决,现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资质投标单位及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并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有效的资质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下列资料,否则可视为废标:(*)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万。(*)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环保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给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备核)。(*)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项授权销售委托书或市级以上的销售代理文件。(*)制造商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证书(复印件)。(*)对满足招标要求的各种服务承诺(须做出通过南京市环保局验收的承诺)。投标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诚信约定在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油烟净化设备采购过程中,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共同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被发现存在偷梁换柱、以次充好、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不诚信行为,可能或已经对招标单位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竟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履行,同时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加以处罚。罚金可按照招标单位可能或实际发生的可计算的损失罚取,但不少于****元/次。如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单位被发现存在上述不诚信行为,则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整改,双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单位负责。如招标单位不诚信行为对投标单位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招标单位须无条件立即改正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单位有权向招标单位索赔。*、报名方法:(*)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河海馆***(*)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现场答疑和勘测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监督(*)中标结果将在公示栏中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本次招标进行监督,并对投标者的信誉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若对投标者的不良信誉或违反廉洁规定等行为的举报情况属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本次招标监督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举报信邮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号,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联系人:杨老师电话:***-********招标人地址:南京市西康路*号河海大学河海馆***邮政编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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