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聘请劳务派遣单位项目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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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聘请劳务派遣单位项目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河南海天工******受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就聘请劳务派遣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聘请劳务派遣单位项目 海天字********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聘请劳务派遣单位采购,需要劳务派遣人员**人,现已在岗,工作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楼,原有人员暂不更换。如后期采购人需要增减、更换人员,则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更换意见和需求在**个工作日内招聘新员工上岗。本项目工资及社保年费用采购预算共计***.**万元,管理服务费控制价**元/人/月作为竞争性报价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参与投标。本次报价服务期限内不做调整。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洛阳市中州中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富雅东方B座八楼;五、评标委员会名单:黄玲玲、马超颖、符新慧、张宏、张艳风 ;六、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号七、管理服务费中标价:**元/人/月;八、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建设招标网公告。九、公告日:****年 ** 月*日(应是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号联系人:王峰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名 称:河南海天工******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中州路口富雅东方B座*楼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证编号:lyszfcg****十五、附: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聘请劳务派遣单位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