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省电子交易平台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省电子交易平台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编号 HBDP***********预算价 **万元 联系人 杨文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拟选择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为推进“全省一网”工作,省电子交易平台需要与省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鼓励、引导和带动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架构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促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和市场规范化发展。试点的重点任务是构建规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引导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有序建设和运营交易平台,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确保本地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功能定位,依法合规运营,并推动平台之间功能分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主要功能已于去年开发完成,平台系统架构、编码方式、数据库结构等都已固定,其他开发商在没有原开发单位设计方案和开发原代码的情况下,无法承担服务平台的接口开发和平台对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服务平台主要功能已于去年开发完成,平台系统架构、编码方式、数据库结构等都已固定,唯一供应商拥有设计方案和开发原代码,能够承担服务平台的接口开发和平台对接工作。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该项目为原项目的后续功能扩充项目。原项目合同金额为***万元,本项目预算为**万元,不超过原金额的**%。采购方要求在*个月内完成接口开发工作,而原供应商己完成系统开放,数据标准固定,能够按期完成开发接口工作。 *、省电子交易平台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可作为原项目的后续功能扩充,考虑到项目的紧迫性,与原项目的一致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原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完成,平台系统架构、编码方式、数据库结构等均己固定,其它供应商在没有原开发系统设计方案和开发原代码的情况下,在二个月的时间内是无法完成该项目开发和平台的对接工作。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崔文广 湖北省公安厅 高工李长河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高工黄幕银 湖北省公安厅信息中心 高工拟成交价格**万元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公示期 *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联系人: 杨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 ***********
传真:***-********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