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荆州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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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采购人名称 荆州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 联系人 殷海生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荆州市荆州东路**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上海民航新时******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购人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财政部**号令》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一来源论证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如下:*、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号)第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拟对“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号)第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参会专家名单: 向阳 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副院长 张华 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任 许圣国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 律师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万元整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荆州分公司,联系电话:****-*******。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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