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洛阳镇东外环路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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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东外环路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镇东外环路绿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计划编号:曾都区财政局曾财采计[****]****号 *.*建设地点:洛阳镇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 *.申请人资格要求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项目经理应是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企业法人不得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 分至 **:**分、下午**:**分至**:** 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建造师******(随州市汉东路*号东二楼)持下列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原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付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机构组织代码》副本;⑤相应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⑥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⑦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室(汉东路*号东二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到会,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随州市精致建******,开户行:工行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请严格按上述内容填写,简写、错写等未能入账的,责任自负,写明所投项目,以便核对),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其缴纳依据以收款单位银行出具的到账依据为准,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退还时,可原路返回。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 ***.******.***)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精致建****** 联 系人:聂经理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汉东路*号东二楼 随州市精致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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