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成 交 确 认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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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交 确 认 书 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副楼四楼)举办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区块宝剑厂后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定浙******为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一)地块位置:位于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工业区块内,老**省道南侧、加油站西侧。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定位图。(二)地块范围:详见出让用地勘测定界图;(三)出让面积:****.**㎡。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五)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用地规划指标详见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的投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达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它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六)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现状;(七)土地使用权年期:**年;(八)动工及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内。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伍拾万伍仟捌佰元正(¥:******.**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你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请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日内交清出让金。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挂牌人各执壹份,出让人执壹份,公证处执壹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 让 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挂牌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加盖公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竞得人:浙****** (加盖公章)****年*月**日成 交 确 认 书 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副楼四楼)举办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剑川大道以西区块*-**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为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一)地块位置:位于浙江龙泉工业园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区块内,剑川大道以西区块,松溪弄路北面、剑川大道西侧、青瓷路东侧。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定位图。(二)地块范围:详见出让用地勘测定界图;(三)出让面积:*****.**㎡。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五)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用地规划指标详见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的投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达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它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六)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现状;(七)土地使用权年期:**年;(八)动工及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内。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叁佰柒拾叁万柒仟柒佰元正(¥:*******.**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你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请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日内交清出让金。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挂牌人各执壹份,出让人执壹份,公证处执壹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 让 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挂牌人: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加盖公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竞得人:******(加盖公章)****年*月**日成 交 确 认 书 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副楼四楼)举办龙泉工业区块东岭*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为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一)地块位置:位于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工业区块内,东岭路北侧。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定位图。(二)地块范围:详见出让用地勘测定界图;(三)出让面积:****.**㎡。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五)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用地规划指标详见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的投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达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它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六)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现状;(七)土地使用权年期:**年;(八)动工及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内。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正(¥:*******.**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你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请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日内交清出让金。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挂牌人各执壹份,出让人执壹份,公证处执壹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 让 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挂牌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加盖公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竞得人:****** (加盖公章)****年*月**日成 交 确 认 书 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副楼四楼)举办浙江龙泉工业园区芳野(五虎垟)B-*、B-*地块标准厂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定浙江省龙泉市东盛******为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一)地块位置:位于浙江龙泉工业园区芳野工业区块内,**省道的南侧,浙大路的北侧,周际二路的东面。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定位图。(二)地块范围:详见出让用地勘测定界图;(三)出让面积:****.**㎡。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五)用地控制指标: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用地规划指标详见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的投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达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它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六)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现状;(七)土地使用权年期:**年;(八)动工及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内。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柒仟叁佰元正(¥:*******.**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你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请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日内交清出让金。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挂牌人各执壹份,出让人执壹份,公证处执壹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 让 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挂牌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加盖公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竞得人:浙江省龙泉市东盛******(加盖公章)****年*月**日成 交 确 认 书 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副楼四楼)举办龙泉市回归工程*-*、*-*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为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一)地块位置:位于龙泉市回归工程地块内,龙福路东面,**省道北面。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定位图。(二)地块范围:详见出让用地勘测定界图;(三)出让面积:***.**㎡。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五)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用地规划指标详见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的投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达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它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六)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现状;(七)土地使用权年期:**年;(八)动工及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内。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壹拾万捌仟伍佰元正(¥:******.**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你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请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日内交清出让金。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挂牌人各执壹份,出让人执壹份,公证处执壹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 让 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挂牌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加盖公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竞得人:******(加盖公章)****年*月**日成 交 确 认 书 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副楼四楼)举办龙泉市金岗工业二期*号地块(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定******为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一)地块位置:位于金岗工业区内, 金岗大道的北面。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定位图。(二)地块范围:详见出让用地勘测定界图;(三)出让面积:****㎡。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五)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用地规划指标详见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的投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达产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它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六)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现状;(七)土地使用权年期:**年;(八)动工及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内。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捌仟壹佰元正(¥:***.**万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你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 请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龙泉市中山西路**号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日内交清出让金。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挂牌人执壹份,出让人执贰份,竞得人执壹份,公证处壹份。特此确认。 出 让 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挂牌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加盖公章)竞得人:****** (加盖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