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关于对宁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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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对宁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SAX****-***-NXSWJ)投诉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浙江甲骨******
法定代表人:顾惠波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号创业大厦*楼
被投诉人*: ******
联系人:范海霞
联系电话:****-*******
地址:庆阳市电信家园*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 浙江******
联系人:伊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玉胜
联系电话:***********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沈家路***号奋进楼*楼
相关供应商名称: 杭******
联系人:覃雅芳
联系电话:**-***********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号*号楼***室
二、投诉事项
*、浙江甲骨******认为中标人浙江******与另一投标人杭******存在关联关系且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构成“恶意串通”行为,且杭******法定代表人庞旻旼在浙江******任职总经理。
*、******在****年**月**日接收到浙江甲骨******递交的质疑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并未作出答复。
三、处理决定
我单位依法受理后进行认真核查,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现对投诉事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关于浙江甲骨******认为中标人浙江******与另一投标人杭******存在关联关系且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构成“恶意串通”行为,且杭******法定代表人庞旻旼在浙江******任职总经理。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杭******于****年*月**日进行了法人和股东变更,变更后的法人为庞旻旼,股东为:覃雅芳、庞旻旼。郑新立不在其股东之中。通过调取浙江******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杭******董事长兼总经理庞旻旼不在浙江******的参保名单里面。该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委托协议书,于****年*月**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告,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关于******在****年**月**日接收到浙江甲骨******递交的质疑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并未作出答复。经我办调查******于****年**月********质疑函,****年**月**日已作出答复,并电话告知你方委托人员到******签字领取回复函,你方委托人答应取回。****年**月*日你方委托人告知******去你公司当面******。******于****年**月*******。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无效。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