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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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已经由恰发改字[****]***号备案。招标人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恰县*.工程规模:维修改建引水渠两条,计****米,修建支渠一条***米*.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WQX*******************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维修改建引水渠两条,计****米,修建支渠一条***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 **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四、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报名地点:五、招标文件获取*.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领取方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cn)“招标公告”栏下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六、其他说明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标段投标单位与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地 址: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乌恰驻州干休所*号楼*单元*楼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李毅联 系 人:沈志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