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关于剧院维保管理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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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现对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剧院维保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SZSD****-G-***)做下列修改:(一)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及所属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舞台机械贰级及以上、专业灯光叁级及以上、专业音响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应携带投标报名单位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非苏州注册企业需在苏州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须提供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在其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提供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舞台机械贰级及以上、专业灯光叁级及以上、专业音响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件。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号*号楼三楼出售方式:现场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现更改为: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及所属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应携带投标报名单位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非苏州注册企业需在苏州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须提供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在其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补充公告上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号*号楼三楼出售方式:现场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二)将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变更为:********本通知为SZSD****-G-***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