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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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号) 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号)(****-**-**)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加强我区水利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动态管理,缓解当前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偏低的矛盾,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号),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水利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工预算单价标准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系列定额》(桂水基〔****〕**号)中的人工预算单价,由《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号)的**元/工日调整为**.**元/工日,相应工时单价由*.**元/工时调整为*.**元/工时。二、计算规定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后,进入直接费的人工预算单价仍按桂水基〔****〕**号规定的*.**元/工时执行,超过*.**元/工时部分(即*.**元/工时)的人工预算单价在工程单价计算表的价差项内计列。三、执行时间和要求本通知自****年**月*日起执行。****年**月*日前,上报未批复的工程按调整后的人工预算单价重新编制工程概算报批,已批复的工程调整人工预算单价增加的投资由预备费开支。已开工的在建工程,****年**月*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可按合同约定对人工预算单价进行调整。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导致工程投资突破原批复概算的,应调整概算并履行报批手续。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年*月*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各市水电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