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江西建红关于宁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六座电动巡逻车项目(项目编号:JXJH2016-ND-X012-1)的询价采购答疑函和询价时间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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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六座电动巡逻车项目(项目编号:JXJH****-ND-X***-*)的询价采购答疑函和询价时间变更的公告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部门***号)批复,江西******受宁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委托,对六座电动巡逻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对****年**月**日发布的询价通知书就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对部分条款提出的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问:对采购需求部分内容提出质疑:*、“投标企业需是省级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此项要求严重限定了其他潜在投标者的参与,并且关于“投标企业”的描述,也提高了门槛,阻挡了其他商户及个体经销商的参与。*、“型号HX-XL**AS”,及其特指产品的技术参数,为指定厂家、品牌、单品的要求,排斥竞争,限定了参与者,与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法律相违背,建议删除。*、“****年度公安部警用装备目录企业”,此项要求加注于产品参数一列,太过严格,全国只有几家大型生产商可以满足,也是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政府财库令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宗旨相违背。答*、****年**月**日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第**条:“健全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对获得县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投融资、土地出让、荣誉授予、行政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此原询价通知书中“投标企业需是省级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更改为“投标企业需是县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删除“型号HX-XL**AS”条款。*、加配警报警灯喊话器等特种警用装备有严格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装备管理办法》规定,执法部门机关履行职责、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各类装备如警具、警报器、喊话器,供货企业必须取得具有生产警用装备资质或取得警用装备生产销售总代理资格。另根据《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安部警用装备目录企业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根据调整公布一次。变更事项:询价公告中(七)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年**月** 日**:**时(北京时间),询价地点:江西******(宁都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现变更为:(七)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年**月** 日**:**时(北京时间),询价地点:江西******(宁都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此变更公告为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江西**********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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