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系统采购(第三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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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系统采购(第三次)(项目编号:JXZH-JT-****-***-*C)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技术需求*交通信号灯及系统*批******元详见技术参数要求第二章*.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企业为其购买****年连续*个月社保,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网址查询及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提供完税证明原件;*) 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万CCD像素高清智能摄像机、补光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特别提醒: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上“第*)——*)项资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年 **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 **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叁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肆佰元整,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或已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否则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出。*、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栋*单元****号联 系 人:小葛联系电话/传真:***********/****-*******采购单位: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万先生***********采购办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