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黄浦路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 电子警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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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黄浦路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
电子警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武汉千代******(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黄浦路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电子警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HQD ZC****-***
二、招标内容:
*.电子警察、监控采购安装(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万元,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
三、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个月。
四、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完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交通设施安装和安防工程施工。投标人须是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设施供货入围单位、湖北省公安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单位;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电子警察)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须出具生产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出具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主要产品的****年或****年版经交通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监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主要产品:电子警察);
*、投标人须提供****年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注册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与近三个月缴纳(税票)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层(武汉千代******)
八、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
联系人:黄汉斌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岸区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徐竞 投诉电话:***-********
武汉千代******
****年**月**日